离婚案件咨询:离婚案件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作者:日期:2024-07-03点击:12id:160290
一、离婚案件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1、无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此处的住所地为户籍地。这边是民法规定的一般管辖原则,即原告就被告原则。
2、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