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原则?
作者:日期:2024-07-03点击:12id:163807
一、夫妻做离婚考卷
这份名为“观音人民法庭婚姻家庭考试卷”的试卷,分为填空题、简述题和陈述题等题型,满分为100分。其中既有“结婚纪念日、配偶和孩子生日、孩子最喜欢的零食、谈了多久的恋爱、家务事是怎么分工的”等客观题,也有“陈述对婚姻和家庭现在的想法”等主观题。夫妻做离婚考卷,最后结果是妻子考了100分,丈夫0分。
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第一、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
第二、夫妻书面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的,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进行适当的补偿。
第三、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四、离婚时,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则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第四、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
第五、对于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