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日期:2024-07-03点击:14id:163811
一、嫁外国小伙离婚难在哪
涉外婚姻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当事人是在中国国内办理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需要一起,到中方公民户口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
外方公民需要出具有效护照,结婚证,个人单独照片几张。
中方公民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单独照片几张。
二、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1、《新婚姻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3、《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离婚时不予分割。
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5、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