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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

作者:日期:2024-07-03点击:14id:172991

一、离异子女抚养权:两岁下列的子女

两岁下列的子女,归属于哺乳期间内,为确保宝宝的生长发育成才,一般应随母方衣食住行。否则母方有以下情况:

1、母方身患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或别的比较严重病症,子女不适合两者之间相互衣食住行;

2、母方有抚养标准不绝抚养责任,而父方规定子女随其衣食住行;

3、.因别的缘故,子女确没法随母衣食住行的;

4、爸爸妈妈彼此协议书2一周岁下列子女随父方衣食住行的,并对子女快乐成长无不好危害的。

二、离异小孩子孩子抚养权:两岁左右的子女

离婚抚养权难题,两岁左右未满十八岁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规定随其衣食住行,关键考虑到:经济发展情况、个人修养、衣食住行自然环境、对子女的使命感、及其与子女的情感亲密无间水平等,但一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予优先选择考虑到:

1、已做绝育或因别的缘故缺失精子质量的,《女性利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文规定;

2、子女随其衣食住行時间较长,更改衣食住行自然环境对子女快乐成长显著不好的;关键指夫妇长期性夫妻两地分居的状况;

3、无别的子女,而另一方有别的子女的;别的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联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衣食住行,对子女成才有益,而另一方身患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或别的比较严重病症,或是有别的不利子女身体健康的情况,不适合与子女相互衣食住行;

5、一方离婚之后二婚艰难的,能够做为优先选择要素多方面考虑到;

6、子女独立随爷爷奶奶相互衣食住行很多年,且爷爷奶奶规定并有能力帮助照料小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