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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关注弱势群体

作者:日期:2024-07-03点击:7id:175622

一、弱势群体的产生原因

存在隶属关系是并不单单身份关系会产生隶属关系,某些契约关系同样是可以去产生隶属关系。劳动关系即属此例,虽然劳动者有出卖或不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但是正如哈耶克所言“我们其实可能会是自由的,但同时我们也可能会是悲苦的”,由于不是“高度理想”的“强有力的智者”,为了去摆脱这种“悲苦”的一个境况,劳动者通常是不得不成为一名被雇佣者,由此雇主是获得了对劳动力的一个支配权,同时也是获得了对劳动者的一个支配权,隶属关系也就逐渐就形成了。

信息不对称是虽然是在某些社会的关系中但是当事人并不存在隶属关系,但是由于对信息掌握的程度的不同,造成二者地位在实际上的一个不平等。经济力量差距是在原始社会以后,贫富差距其实是甚至贫富悬殊始终是与人类相随。在现代社会其实是随着具有强大经济力量的垄断组织的出现,现实社会中是与之相对应的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经济力量其实根本无力与之抗衡。

二、为什么要关注弱势群体

如果将它扩大化是社会之痛,它不但加剧了社会不公,破坏了社会的一个正义,也打击了人们的上进心,成为了在社会发展上的一个阻碍.要减少社会的“弱小群体”,别无他法一是要加快收入的分配改革,缩小收入上的一个差距,首先消灭经济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再就是把一切纳如法律轨道之内,通过法律限制公权力,保障自己的私权利,让公民的权利能够得到充分的尊重.经济上强势了,权利上也强势了,自然也就没有“弱小”之说了.

需要从收入分配机制上加以保障,政府应当将收入再分配问题置于突出位置,对低收入阶层和弱小人群要去给予一个特别的关注;第二是要去赋予不同群体要求公平的就业额机会和发展额机会,在公共教育资源、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上要形成合理机制;第三是要科学的去设计社会阶层的一个流动机制,从户籍的制度、社会的保障、税收和财政收支体制、利益表达机制等各个方面去确保弱小群体的一个权利,通过一个制度的变革去使国家限度地去代表民意、凝聚民心、集中民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