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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什么内容?

作者:日期:2024-07-03点击:14id:190764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个好理解,就是有俩老婆或俩老公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或者是不管家里人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也好理解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前提是感情不合,然后分居。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其他包括很多因素,反正这些因素导致感情破裂,注意是破裂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