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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作者:日期:2024-07-03点击:14id:190935

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1、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解释是怎样的?《新婚姻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的部分是不予分割。

2、 新婚姻法 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3、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离婚的时候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解释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1、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新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