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情感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哪些

作者:日期:2024-07-03点击:8id:201942

一、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1、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档案工作职责:

1.1、及时将办理完毕的婚姻登记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1.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而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齐全完整

1.3、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而提高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水平

1.4、办理查档服务,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告知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放地

1.5、办理婚姻登记档案的移交工作。

2、办理撤销婚姻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2.1、婚姻登记机关关于撤销婚姻的决定

2.2、《撤销婚姻申请书》

2.3、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

2.4、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2.5、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婚姻登记条例应遵循的原则

1、婚姻登记材料按照年度归档。

2、一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材料组成一卷。

3、卷内材料分别按照本办法第五、六、七、八条规定的顺序排列。

4、以有利于档案保管和利用的方法固定案卷。

5、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对案卷进行分类,而并按照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顺序排列。

6、在卷内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处加盖归档章,并填写有关内容。而归档章设置全宗号、年度、室编卷号、馆编卷号和页数等项目。

7、按室编卷号的顺序将婚姻登记档案装入档案盒,而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和备考表的项目。

8、按类别分别编制婚姻登记档案目录。

9、每年的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加封面后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编制目录号。

三、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解读

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再次明确传递一个强烈的讯号:结婚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而不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关系,将无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而据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而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而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按照《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事实上坚持和完善婚姻登记制度,有利于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预防婚姻家庭纠纷。同时婚姻登记的过程,而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的重要环节,所以中国的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而《婚姻登记条例》的颁布和实施,而实际就是从法律层面再次强调: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法律程序。不经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而事实上就是非婚姻状态,其形式和内容都无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