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情感

3个典型婚姻家庭法案例简析

作者:日期:2024-07-03点击:15id:213272

一、3个典型性婚姻家庭法实例分析

1、实例1

甲由于下落不明了因此失踪,历经亲人的数次找寻,全是无音信。后经老婆乙申请办理,法院宣布了甲致死。3多年,甲忽然从异地回家了,却发觉,乙与丙两个人结了婚,但又早已离了婚。在这样的事情下,甲能够自主修复与乙的关联么?

剖析:婚姻法二十四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两者之间直系亲属的夫妻关系自宣布工作日内杀死。死亡宣告被撤销后,若该直系亲属暂未二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工作日内自主修复,若早已二婚的,即便再结婚后,该直系亲属离异或又离异的,婚姻关系也不可以再自主修复。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假如直系亲属想要与受撤销宣布人再次融合,则务必再次申请办理登记结婚。此案,甲和乙的夫妻关系不可以自主修复。假如想要复婚,则务必申请办理登记结婚。

2、实例2

陈女士被拐卖儿童拐卖给贵州省一贫困地区农户赵某为妻,在赵某的逼迫下,两个人于2005年去民政局那边备案结婚了,陈女士原本是不愿留到本地,之后感觉赵某对她还挺不错,思来想去,也就不会走了。

2008年9月,陈女士发觉赵某沾染网络赌博的不良习惯,对家中和小孩愈来愈无论不谈。后陈女士就以受威逼完婚为由申请办理撤销该婚姻生活,问:陈女士能申诉成功吗?

剖析:婚姻法二十四条:被告方在受威逼完婚的状况下,被告方行驶撤销权务必在一年内行驶,不然,就视作舍弃撤销权。此案中,陈女士应2005年5月至2006年5月期内去申请办理撤销婚姻生活。可是,陈女士舍弃了一年内行驶撤销婚姻生活的支配权。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陈女士在2008年去申请办理撤销婚姻生活时早就超出了一年。因而,陈女士的诉请不容易获得法院的兼容。

3、实例3

甲乙自由恋爱完婚,结婚后,甲出门打工赚钱,持续五年未回家了,且没什么音信。乙想离婚怎么办?

剖析:

中国公民失踪满2年的,厉害关系人能够向法院申请办理宣布他为下落不明人。夫妇一方失踪满2年,另一方能够在提到诉讼离婚前向法院申请办理宣告失踪,还可以立即向法院诉讼离婚。这时,只有选用诉讼离婚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