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军人外遇的处罚,后果很严重
作者:日期:2024-07-03点击:10id:214239
一、法律对外遇的界定
法律对外遇的定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属于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但是法律规定的是“同居”即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所以你应该收集相关证据,仅仅“出轨”证据不足以使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其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婚的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法律对军人外遇的处罚
1、纪律处分
从《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规定来看,现役军人一方在婚内有出轨行为的属于违背社会公德,这个时候需要进行严肃处理。而作为现役军人的配偶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到部队进行投诉,请求部队帮助。这个时候现役军人,往往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刑事犯罪
在现役军人有出轨行为的情况下,其实也是会被认定为破坏军婚罪的,这个时候自然会按照《刑法》中的量刑标准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3、离婚赔偿
法律对军婚是有特殊保护的,在一般情况下非现役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要求必须经过现役军人一方的同意。不过要是现役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话,则此时也是可能解除婚姻关系的。而这里只要有证据证明出轨行为已经构成了《婚姻法》中规定的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话,则此时就属于重大过错。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其配偶可以要求作出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