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什么
作者:日期:2024-07-03点击:18id:226741
一、婚姻是什么?
1、婚姻生活并不是浓情蜜意,只是一粥一饭
感情不包含婚姻生活、但婚姻生活包含感情、婚姻生活最后要归入生活、在一粥一饭的乏味中过生活。
婚姻生活从表达形式上看、是彼此財富、心态状态和生理学的融合;从实质上看、是彼此的这种特殊的社会盟约。从人们社会出現至今、使彼此融合趋向规范性的关键方式是风俗习惯、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
婚姻生活动机不仅仅取决于考虑生理需求、也有更繁杂的动机。
法国社会学家L.穆勒曾归到几种动机即经济发展、儿女和情感、古时候社会婚姻生活的核心动机来源于女性是创造价值的主题活动专用工具、娶媳妇是以便提升人力资本、男人性欲在婚姻生活以外能够获得考虑。人们婚姻生活史的其次時期、女性劳动者范畴慢慢缩小、財富及承继难题逐步突显、因此有关本人至亲骨肉的子孙后代意识便变成婚姻生活的核心动机。婚姻生活是以便生孕合理合法的子女和照管妻室。最后時期女性地位起了转变、本人随意变成社会发展的准则、次之算是传宗接代和衡量经济发展。当代社会经济发展和儿女这2个要素在结婚前考虑和结婚后占据的比例依然占关键影响力。
二、在我国有哪些婚姻法特性?
在我国婚姻法是1个单独的法律部门,有哪些婚姻法特性呢:
1、客观性。
婚姻生活是应用领域及普遍的法律法规、是适用任何中国公民的普通法。
2、伦理道德性。
夫妻关系是男人女人男女关系;亲子关系是血亲关联。它不但由社会经济所决策、并且也要受政冶、社会道德、文化艺术、风俗习惯、习惯性等因素影响、具备明显的伦理道德性。婚姻法所要求的被告方中间的权利责任、就是说以这一社会中的社会道德为基本的。
3、强制。
婚姻法做为法律法规具备强制、并且绝大多数标准是强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