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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后分手会名声不好,分手后没说要还彩礼

作者:日期:2024-07-04点击:14id:635459

父母认为耽误女方是值得的,所以没有提到彩礼。现在彩票买房成功,需要资金周转。可以提一下彩礼返还吗?应该怎么提?

小伙说,双方没有领证,没有同居,只牵手。

目前买房现金流紧张,想问问能不能提一下彩礼返还事宜?怎么开口?

评论区不少网友表示,男方当然可以提出返还彩礼,但是要看两家人的沟通。

有人说要退一半,也有人说要退一半。

有网友说,如果你是女方父母,最多可以退一半。毕竟女方已经退婚了,对吧「名声」影响比较大。

网友@原来是天真啊:需要退货啊,合情合理。

网友@还能说什么呢:男人可以要求退货,我觉得还是合理的。

网友@可爱当饭吃:只拉手而已,归还大部分还是要的。

网友@金占金占:我觉得理论上可以退全部,但是理性上退大部分,不同意只能打官司。

网友@匿名:这可能是农村的惯例。如果该妇女因退出婚姻而退还彩礼,则该男子主动退出婚姻。默认情况下,他不能要求退还彩礼,也就是说,女孩的声誉有一定的影响。他总是说他已经退出了婚姻。如果是30万,估计你可以要求退款。

网友@匿名:如果我是那个女人的父母,我不会退还所有的彩礼。我最多可以退还你一半。毕竟,我女儿在31岁时订婚了。她并不年轻。她的亲戚、朋友和邻居都知道她很快就被那个男人解雇了。她的名声影响太大了。农村的阿姨们每天都在背后议论。将来,当他们找到一个人时,他们肯定会问他们为什么被解雇。如果你解释,你可能不会相信,猜测是非常离谱的,找到一个人也不是那么容易。

网友@匿名:即使我是女性,也觉得可以要求退货,至少有一部分。沟通良好,正式解决,对双方都有好处。

网友@nobb:当然要回来啊,最多留一部分。再说你把彩礼给女方不回来,别人还以为你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根据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要求退还彩礼: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同居的时间、是否要孩子、订婚后分手会名声不好,彩礼金额以及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返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