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分手后可以要分手费吗
作者:日期:2024-07-04点击:12id:664226
索取“青春损失费”依然没有法律根据此外,法律上都不存在什么“青春损失费”,因此同居生活一方向另一方认为“青春损失费”都是没有法律根据的,也无法得到法律维护。虽然也有很有可能在爱情存续期限读过借条,但实质上不存在借款方,换句话说,借条通常是“名存实亡”的,是无效的。
同居生活期内所产生的离婚财产分割或经济补偿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辨假如是同居生活期内所产生的离婚财产分割或经济补偿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分辨,可是,对于一般这些所谓的“净身出户”、“精神实质损失费”、“青春损失费”等花费,都是属于私底下承诺,在法律中并没有根据,当然如果大吵大闹法院起诉是难以获得支撑的。
在法律上,分手后可以要分手费吗?毫无意义的或是被吊销的婚姻生活自始至终并没有法律约束,当事人不具备夫妇的权利和义务。对重婚罪所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资产解决,不可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生的孩子儿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与子女的相关规定。婚姻无效或是被吊销的,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