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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离婚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作者:日期:2024-06-27点击:9id:84167

一、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的常住户口.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书。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4.双方各递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彩色免冠照片。

二、离婚登记条件。

1.要求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都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夫妻双方持离婚协议,协议必须表明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共识。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结婚证书。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异男女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申请婚姻登记处,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

2.双方填写“离婚登记申请表”,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按指印或签字。

3.当事双方根据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处签字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期限.收费标准。

1.办理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

2.费用: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一般说来,离婚只要带上结婚证和协议书,就能马上办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但是涉及外国婚姻关系的,需要有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手续。各地区的离婚政策不一样,具体离婚材料也要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